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小贝在这里提醒大家: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释义)。而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释义)。
一、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化妆品和食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食品级”化妆品。
二、安全性与“可食用”无关
化妆品的安全性,主要涉及原料安全性,以及配方、工艺、使用、贮存等,与是否“可食用”没关系。
一些可食用或者在食品中广泛存在的物质被收录为化妆品禁用原料,比如魔芋、维生素K-1等。
三、误食化妆品存在安全风险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应施用于人体表面。如果当作食品摄入,则存在健康风险。当然,少许口红、唇膏被舔食,因摄入量较小,仍在安全范围内。
擦亮您的双眼,识别违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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